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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能源署发布中文出版物《丹麦电力部门的市场化(1995-2020)》
电力部门的市场化,以及老牌垂直整合公用事业机构的拆分,引领丹麦走到了可再生能源的前列。现如今,丹麦电力生产中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已超过了50% (2020年数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合灵活热电厂及国际输电网络,以低廉的电价满足了丹麦的电力需求,同时也保障了世界级的供电安全。
该报告着重介绍了丹麦市场化进程中可借鉴的关键经验,举例说明了此进程之中及之后产生的积极成果以及面临的挑战。
丹麦电力部门的市场化进程
在欧洲,电力市场的理念发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丹麦的市场化进程始于1996年,而其监管仍在不断发展。近年来,对垄断机构(DSO和 TSO)的监管和零售市场的发展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两个平行事件推动了丹麦电力部门的市场化:挪威和瑞典电力市场的发展,欧盟集中精力发展欧盟内部市场——将电力也视作一种应该跨国境自由贸易的商品。
(丹麦电力市场化的进程概述,来源:丹麦能源署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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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力系统的核心参与者
- 用户:可以自己选择供电商和不同类型的合同,例如一定期限内的固定电价、 可变电价或者固定及可变电价的各种组合。目前,丹麦用户有38个供电商、总计295种合同可选。更改供电商或者合同类型的方式很简单,都可以通过线上操作完成。
- 供电商:商业公司,主要的用户接口,所有供电商和发电商都与平衡责任方有关联
- 平衡责任方:商业公司,向TSO提供发电、需求和贸易计划
- 发电商:商业公司,提交潜在的发电量出价
- DSO:本地垄断机构,负责配电网,测量电力需求
- TSO:垄断机构,负责实时运营,拥有、经营并发展输电系统
(来源:丹麦能源署 2020)
丹麦电力市场化的经验总结
在丹麦,电力部门市场化的早期驱动力是欧盟法规的变化以及邻国发生的市场化进程。丹麦的“非营利”电力部门被认为是低价而高效的部门,丹麦国内没有实现电力部门市场化的强烈政治欲望。
但回顾过去,市场化进程和新市场结构在效率改进、结构明晰化和创造性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最重要的是,提高了整合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形式的大量可变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尽管在垄断时期,绿色转型也取得了进展(例如大型及小型热电联产、生物质和能效的发展),但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市场化和拆分,绿色转型可能很难取得如此快速的发展(尤其是风电的大规模扩张)。
丹麦经验总结为以下几点:
- 文化和愿景的转变
- 政治共识
- 合理安排过渡
- 落实TSO的新角色
- 强有力的监管机构
- 采用新数字技术
- 制定绿色转型的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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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丹麦能源署